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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生态环境部:《砷渣稳定化处置工程技术规范》
更新时间:2019-07-05 08:57:39      来源: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浏览量: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环境质量,规范砷渣稳定化处置工程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管理,我部决定制定《砷渣稳定化处置工程技术规范》。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将该标准征求意见稿印送给你们,请研提意见,并于2019年8月1日前将书面意见及电子版反馈我部科技与财务司。标准相关资料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生态环境部科技与财务司岳子明
  电话:(010)66556134
  传真:(010)66556127
  中南大学史美清
  电话:(0731)88830875
  电子邮箱:shimeiqing0925@126.com

附件:
1.砷渣稳定化处置工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2.《砷渣稳定化处置工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3.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9年6月25日
 
附件3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1.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
  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
  4.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5.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
  6.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
  7.清华大学环境学院
  8.北京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9.有研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10.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11.国家环境保护危险废物处置工程技术(沈阳)中心
  12.国家环境保护危险废物处置工程技术(重庆)中心
  13.国家环境保护危险废物处置工程技术(天津)中心
  14.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15.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16.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17.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18.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
  19.国家环境保护污泥处理处置与资源化工程技术中心
  20.紫金铜业有限公司
  21.大冶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22.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3.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
  24.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部内征求法规司、生态司、水司、大气司、土壤司、固体司、环评司、监测司、执法局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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