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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广州市不再施行《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危险废物鉴别工作管理办法》
更新时间:2019-07-11 16:47:54      来源: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浏览量:
日前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发布通知,通知显示,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不再施行《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危险废物鉴别工作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如下: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不再施行《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危险废物鉴别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穗环办〔2019〕88号
 
市生态环境局各区分局,局法规处、环评处、辐管处,市环境技术中心:
 
经研究,我局决定不再施行《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危险废物鉴别工作管理办法》(穗环办〔2014〕124号),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执行。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19年7月2日
 
(联系人:招国杰、杨宇,电话:83203667、83203687)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19年7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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