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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天津市坚决遏制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专项督查行动工作方案
更新时间:2018-07-06 10:50:37      来源:天津市环保厅      浏览量:
市环保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坚决遏制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专项督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滨海新区环境局、各区环保局:
 
       为深入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方案》和《天津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严厉打击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我局研究制定了《天津市坚决遏制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专项督查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并请各区确定一名检查联系人于7月4日将回执反馈市局。
 
附件:1.各区联系人回执
               2.挂牌督办点位信息表
               3.每日工作简报(模版)
               4.人员分组表
 
2018年7月3日
 
天津市坚决遏制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专项督查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方案》和《天津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通过对本市固体废物堆存点和危险废物的产生、运输、转移和处理处置全过程环节进行检查,督促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时消除环境安全隐患,发现并查处一批固体废物、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违法犯罪案件,坚决遏制非法转移倾倒事件态势,确保本市生态环境安全。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坚决遏制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18〕266号)要求和落实《市环保局关于实施<天津市坚决遏制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津环保土〔2018〕85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时间
 
2018年6月30日—7月10日。
 
二、行动内容
 
(一)核查摸查。对各区以下重点问题进行核查摸查:
 
1. 落实《市环保局关于报送2018年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情况的通知》上报结果的情况;
 
2. 落实《市建委等五委局关于做好天津市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工作的通知》(津建村镇〔2017〕242号)中上报的排查结果情况;
 
3. 辖区内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利用“天津市危险废物在线转移监管平台”进行危险废物转移,执行电子联单情况,特别是涉酸企业的执行情况;
 
4. 涉固体废物群众信访举报件的反馈处理情况,以及中央环保督查期间涉固体废物问题的整改情况。
 
(二)督办落实。检查人员对所发现的问题现场在手机APP上填写提交,同时填写挂牌督办点位信息表,并每天进行检查情况总结汇总,于当日晚八点前报送(报送格式见附件2、附件3)。
 
对于检查所发现的问题,督促地方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溯源调查,及时研判固体废物属性,查清产生、运输、倾倒各关键节点;二是限期整改,对堆存的固体废物,限期妥善处置,防控环境风险;三是依法查处,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严惩重罚,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四是严肃问责,对固体废物管理中存在的失职渎职人员,依法依规实施问责。
 
(三)分类处理。检查人员针对发现的问题分门别类处理。一是督促现场处置,对堆存数量少、清运处置难度小、可以现场处置完毕的,由检查组要求当地政府立即处置。二是市级挂牌督办,对涉及危险废物贮存不规范的、去向不明的,或者堆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100吨以上、生活垃圾500吨以上,或者堆存固体废物处置难度大、环境风险高的,报送市局领导小组后由我局进行挂牌督办。
 
(四)巡查督办。领导小组将适时开展专项行动巡查。对未按期完成整治、未依法查处环境违法案件、未对相关责任人实施问责的,将相关情况集中公布,并实施约谈、问责,视情况纳入中央环保督查“回头看”范围。对已完成整治任务、依法查处环境违法案件并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问责的,予以解除挂牌督办,并集中公布。
 
三、组织实施
 
为加强工作领导,设立专项检查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挥、调度、协调各检查组工作,审核检查组上报的信息。组长由市环保局主管局长担任,副组长由督查一处、督查三处、督查四处、环境执法总队、土壤处、固管中心主要负责同志担任。
 
信息中心派专人组成信息处理组,负责对手机APP上提交的信息进行汇总处理。
 
检查组成员共计24名,由从环境行政执法总队、固管中心和各区环保局抽调的24名同志组成。检查组分为5组,每组设组长和技术支持人员各一名,各检查组实行组长负责制(详细人员分组见附件4)。人员分配情况如下:
 
序号 所检查行政区 人数
1 滨海 6
2 静海、西青 6
3 东丽、宁河、津南 4
4 北辰、武清 4
5 宝坻、蓟州 4
 
四、工作流程
 
(一)检查组进驻前工作内容
 
2018年6月30日,所有检查组人员到市局参加集中培训。
 
(二)检查组进驻后工作内容
 
1. 抵达目的地。2018年7月1日,各检查组进驻督查行政区。各检查组由组长分解检查任务、安排人员分工,立即开展现场核查和排查工作。
 
2. 现场核查。针对已有的点位信息开展核查,核实现场情况、明确整治措施、核清责任主体。重点关注危险废物产生、处置情况,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堆存点情况。问题点位均要拍照留证(1个点位至少3张照片),做好相关记录。
 
3. 交办处理。检查人员对所发现的问题现场在手机APP上规范填写提交,指出发现的问题,提出地方政府组织追根溯源、调查处理、处理处置等意见,明确处理期限。
 
4. 日报。各检查组须总结当日检查情况、议商工作方向,研究应呈报市级挂牌的问题、地方配合不力的问题,以及其他需要提请领导小组审核(指导)的事项。同时,收集总结本组特色工作情况,包括好的做法、经验,取得的成效及感人事迹。报送材料包括所有挂牌督办点位信息表(附件2)和每日工作简报(附件3),经组长审定后,晚八点前向领导小组电子邮箱报送(邮箱地址:gutichu@126.com)。
 
五、其他事宜
 
各检查组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守纪律。专项行动所涉及的费用暂由天津市固体废物及有毒化学品管理中心垫付,由专项经费统一解决。
 
 
附件1
 
天津市坚决遏制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专项督查行动各区联系人回执
 
单位名称 姓名 职务 联系方式 手机号
         

附件2

挂牌督办点位信息表
 
填表日期:                                         检查组:      
 
点位名称   所属区  
地址  
坐标 经度   纬度  
点位类型:生活垃圾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 危险废物 □ 信访举报□



 
 
附件3
 
每日工作简报(模版)
 
2018年XX月XX日,第X督查组督查情况如下。
 
一、督查情况
 
现场督查了XX区XX个点位信息,共发现XX个问题。建议市级挂牌挂牌督办XX个。
 
二、建议挂牌督办问题材料
 
见挂牌督办点位信息表。
 
三、宣传素材
 
本组好的做法、经验及取得的成效;“一图一故事”报道。
 
2018年X月XX日
 
附件4
 
人员分组表
 
序号 所督查行政区 组长 副组长 其他成员
1 滨海 刘峰 甄硕 王建伟、曹春海、魏静东、曹筱欢
2 静海、西青 马小垒 郑超 杨志彪、李明、平晨琳、赵新
3 东丽、宁河、津南 毛文钊 贾津宏 郭柏权、王昊
4 北辰、武清 秦峥 刘宝亮 曹原、陈骁
5 宝坻、蓟州 吴雷 张海龙 苏静、肖萌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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