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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环保局:市各危废经营单位要做好2017年冬季危险废物环境安全管理
更新时间:2017-12-11 13:32:39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      浏览量:
       近日,天津市环保局发布了《市环保局关于做好2017年冬季危险废物环境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加强危险废物管理,开展自查,排除隐患,严防危险废物污染环境。全文如下:
 
 
市环保局关于做好2017年冬季危险废物环境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
 
       为加强我市2017年冬季危险废物的管理,严防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确保安全过冬,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法定代表人和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冬季危险废物安全管理工作,把安全管理工作摆上重要位置。要进一步加强领导,“一把手”负总责,细化职责,周密部署,精心组织,逐级把责任落实到岗,落实到人。
 
二、开展自查,排除隐患。冬季气候干燥,恶劣天气较多,极易出现火灾等引发的危险废物污染环境事故。各单位近期要对危险废物收集、运输、贮存、处置设施设备及安全应急设备进行全面自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维修更换,并定期对相关设施进行检查维护,消除环境安全隐患,确保万无一失。
 
三、减少贮存,降低风险。各单位要尽量减少危险废物的贮存量,降低环境风险。对需要暂存的废物,要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要求,将危险废物置于符合要求的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禁止露天存放,并安排专人管理。同时,保证液体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的安全围堰完好无损,雨雪收集池和径流疏导系统要畅通无阻,严禁将污染物混入雨雪中向环境排放。
 
四、强化值班,完善预案。各单位要加强值班巡查,组建抢险救援队伍,确保联络畅通,进行应急演练。要参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要求及演练中出现的问题,进一步完善本单位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环境应急预案,并将应急预案向所在区环保局备案。如遇极端特殊天气,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应急人员要立即到位,一旦发生环境污染事故,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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