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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记者问】生态环境部固管中心:全国医疗废物产生与处置有关情况
更新时间:2022-06-29 14:55:01      来源:生态环境部      浏览量:
  近日,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有关负责人就疫情情况下,全国医疗废物产生情况、处置能力及实际处置情况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医疗废物是怎么分类的,产生情况如何?
 
  答:医疗废物(以下简称“医废”)属于危险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包括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病理性废物、化学性废物和药物性废物五类。
 
  新冠肺炎病人、疑似病人在定点医院、发热门诊等场所进行治疗、隔离观察、诊断及其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医废(通常简称“涉疫医废”)具有高度感染性,采取比普通医废更严格的管理措施。另外,医疗机构外需严格管理的场所(如封管控社区、隔离酒店等)中核酸检测阳性者、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等产生的生活垃圾和工作人员使用过的防护用品,以及核酸检测产生的医疗废弃物等参照医废管理。2021年,全国共产生医废140万吨(其中涉疫医废20.1万吨),比2019年、2020年分别增长18.6%、11.1%。
 
  问:目前全国医疗废物处置能力处于什么水平?
 
  答:近年来,各地逐步提升医废处置能力。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各地加快集中处置设施建设,并储备大量协同应急处置设施,我国医废处置能力大幅提升。截至2021年底,全国共有540个医废集中处置单位,集中处置能力达215万吨/年,比疫情前(2019年底)提高39%。总体上,目前各地医废核准常规处置能力与医废产生量的比例,全国平均为1.5倍,其中高于平均数的省份有18个,其他低于平均数的13个省份集中处置能力也都超过产生量;通过延长设施工作时间及启用备用设施等方式,提升后的各地医废处置能力与医废产生量的比例,全国平均为1.9倍,其中高于平均数的省份有19个,其他低于平均数的12个省份,集中处置能力均在其产生量的1.2倍以上。此外,各地还储备了充足的应急处置能力(包括备用设施,以及危废焚烧炉、生活垃圾焚烧炉等协同应急处置设施),可随时启用以保障应急处置。全国医废处置能力总体充足。据测算,每100万人参加核酸检测产生约5吨核酸检测废物,现有医疗废物常规和应急处置能力能够满足包括核酸检测废物在内的医疗废物处置需求。
 
  问:全国医疗废物处置情况如何?
 
  答:2021年,全国累计处置医废140万吨,其中集中处置医废120.9万吨,应急处置19.1万吨,集中处置设施负荷率约为56%,产生的医废全部妥善处置,涉疫医废做到日产日清;医废应急处置量占总处置量的比例为14%。数据对比显示,常规集中处置是医废处置的主要方式,协同应急处置方式对疫情期间的废物处置发挥重要的补充作用。
 
  从近期调度情况看,全国中高风险地区医疗废物处置情况平稳有序,近三个月以来,全国涉及中高风险地区的市(州)和直辖市中,医疗废物处置设施日均负荷率均低于90%,其中97%的地区低于80%,66%的地区低于50%。所有医疗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涉疫医废日产日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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