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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侦办污染环境案件369起 打掉犯罪窝点248个(含危废违法)
更新时间:2021-12-24 11:47:59      来源:济南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量:
2021年12月17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近年来山东公安机关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工作情况。
 
山东省公安厅副厅长李祝群介绍,黄河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保护黄河是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永续发展的的千秋大计。山东全省公安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山东重要指示要求,认真落实山东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部署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捍卫“两个确立”,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坚决扛牢沿黄省份公安机关重大政治责任。在深入调研、充分论证基础上,11月29日,山东省公安厅印发《关于全省公安机关建立“生态警长”机制全面实施“生态警务”的工作意见》,出台公安机关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22条措施,齐抓黄河流域大保护,共促黄河流域大发展,努力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贡献公安力量。
 
近年来,山东全省公安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要讲话精神,自觉把公安工作置于党和国家发展大局中谋划推进,依法严厉打击黄河流域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生物多样性违法犯罪,推动建立完善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是依法严厉打击生态环保领域黑恶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紧盯生态环保领域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行业、重点部位,聚焦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建设项目,强化线索排查和专项打击,完善“打伞破网”“打财断血”等制度机制,提升扫黑除恶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深入开展打击整治“沙霸”“矿霸”专项行动,战果位居全国前列。
 
二是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突出主责主业,以“昆仑2021”行动为抓手,坚持“以面保线、以打促防”,确保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资源安全。会同省生态环境厅、省检察院等部门,开展打击涉危险废物违法犯罪等专项行动,先后侦破东营“4.04”污染环境案、济宁“2.06”污染环境案等一批大要案件,形成了有力震慑;2021年以来,山东省已侦办污染环境案件369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527名,打掉犯罪窝点248个、团伙227个,涉案价值逾3.3亿元。紧盯黄河菏泽东明段、东平湖及周边、黄河三角洲等重点区域,严打在黄河河道非法采砂、在沿黄山体开山采石、非法占用黄河滩区耕地等危害黄河流域资源安全犯罪;2021年以来,侦办非法采矿案件41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367名,打掉犯罪窝点255个、团伙199个,涉案价值3.5亿余元。
 
三是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犯罪。按照全环节、全要素、全链条打击的要求,2021年以来沿黄9市公安机关共侦办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等生态资源刑事案件55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200余名,收缴野生动物6600余只,野生动物制品6200余件,涉案林木2600余立方米。下发《关于依法严厉打击秋冬季涉候鸟等野生动物犯罪活动的通知》,对打击涉候鸟等野生动物犯罪工作进行专门部署;会同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开展“清风”、花鸟鱼虫市场非法交易鸟类等野生动物专项清理打击联合行动,始终保持对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等生态资源违法犯罪的高压严打态势。
 
四是推动形成黄河流域综合治理工作合力。加强与沿黄省份、周边地区警务合作,建立完善打击跨省倾倒危废等突出犯罪警务协作机制,与河南省公安厅召开两省六市公安机关“黄河行动”联防联治协作会议,发起合力打击涉黄河流域违法犯罪联合倡议;加强与黄河河务、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行政部门联勤联动,深化线索通报、案件移送、联席会议、风险会商、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与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完善“检警衔接”协作机制,加强与检法机关的协调沟通,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开展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对破坏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案件,统一法律适用、证据规格等执法司法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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