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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工资纠纷 神雾节能旗下江苏省冶金设计院被列为老赖
更新时间:2019-01-02 14:39:52      来源:新京报      浏览量:
12月28日,新京报记者独家获悉,神雾系骨干企业江苏省冶金设计院,已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这成为神雾系失信事件中的最新一例。
 
目前,神雾节能尚未就此发布公告。12月28日,新京报记者致电神雾节能,对方称需要核实一下。
 
新京报记者获悉,此番江苏省设计院失信一事,与员工工资纠纷有关。
 
据全国执行信息平台显示,江苏省冶金设计院有限公司失信信息的执行法院为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执行依据文号 (2018)苏0105民初3395号,立案时间2018年09月19日,案号(2018)苏0105执2604号,做出执行依据单位是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据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江苏省冶金设计院有限公司应给付原告孟姓人士2018年1月1日-5月2日工资合计32977.82元,此款分期给付,2018年6月20日前发放2018年1月、2月工资15580元,7月30日前发放3月1日-5月2日工资17397.82元”,不过,被执行人“全部未履行”,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发布时间2018年12月26日,法定代表人吴道洪。
 
江苏省冶金设计院一度实力雄厚,其曾借壳上市公司金城股份,而这一上市公司其后更名为神雾节能。
 
据金城股份2016年公告的借壳重组方案,公司拟进行重大资产出售、置换,并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神雾集团旗下的江苏省冶金设计院有限公司(简称“江苏院”)100%股权,作价达34.6亿元。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朱祖国;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神雾集团,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吴道洪。本次交易将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在业务上,江苏院作为冶金设计院,原主要以传统技术为钢铁、有色等行业提供工程设计、咨询、总承包等服务。自2008年被神雾集团全资收购以来,江苏院以直接还原清洁冶炼技术为基础,对矿产资源、钢铁、有色等高能耗高污染行业的工艺、路线进行改进和创新,形成了钢铁固废资源综合处理技术、有色固废资源综合处理技术、节能环保型红土镍矿清洁冶炼技术、氢气竖炉直接还原清洁冶炼技术等技术工艺,并申请了相应的技术专利,业务领域逐渐扩展到大宗工业固废资源综合利用、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和节能环保流程再造等领域。
 
重组方案显示,为保证本次重组的拟注入资产盈利切实可靠,切实保障上市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神雾集团(即补偿义务人)确认并承诺江苏院2016年、2017 年、2018年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将分别不低于 30000万元、40000万元、50000万元。
 
据介绍,吴道洪创立的神雾集团总部现在位于北京市,目前拥有11家控股子公司(含两家中国A股上市公司神雾环保、神雾节能),员工近4000人。一年多时间以来,神雾系遭遇持续性资金风波,多地项目陷入停工。
 
12月9日,新京报独家报道,在实际控制人吴道洪之后,神雾集团及神雾环保近日也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俗称老赖)。目前,神雾环保仍未就此发布公告。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相比于神雾集团及神雾环保,神雾系另一家上市公司神雾节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系统“企查查”也显示,神雾集团、神雾环保目前存在大量诉讼纠纷,而神雾节能目前的诉讼极少。
 
不过,作为神雾系旗下上市公司,神雾节能也受到神雾系危机的波及。
 
11月15日,新京报报道称,记者自淘宝方面获悉,神雾集团所持有的神雾环保、神雾节能股票即将在12月被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拍卖,起拍价约2亿元。
 
神雾节能其后发布公告称,股份被拍卖是因为山西证券与公司控股股东神雾集团关于股份质押式回购业务纠纷。
 
11月17日,神雾节能公告,全资子公司江苏省冶金设计院有限公司收到判决书,被告江苏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中行玄武支行借款本金1亿元及相应利息。
 
神雾节能称,截至目前,江苏院与神雾集团已上诉,公司将密切关注此案的进展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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