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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污泥处理处置特许经营服务预公告:限价300元/吨
更新时间:2018-05-07 17:13:24      来源: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浏览量:
       日前,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预公告宿迁市中心城市污水厂污泥处理处置特许经营服务采购项目。
  宿迁市中心城市污水厂污泥处理处置特许经营服务采购项目预公告
  江苏方园项目招标管理有限公司受宿迁市水务局委托,就宿迁市中心城市污水厂污泥处理处置特许经营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网上公开招标,现进行项目预公告,就招标文件(征求意见稿)内容公开征求潜在供应商意见。
 
  一、本次征求意见涉及范围:招标文件(征求意见稿)评分办法、采购需求等。
 
  二、回复书面意见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具备投标资格的供应商。
 
  三、获得招标文件(征求意见稿)的方法:
 
  本项目将在宿迁市政府采购网、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发布预公告,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可从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sqzwfw.gov.cn/)本公告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征求意见稿)。
 
  四、相关要求
 
  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可针对本项目招标文件(征求意见稿)相关内容,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并于2018年05月07日17时30分前回复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建议书书面材料加盖公章后,密封送达(邮寄)或电子邮箱(原件扫描件)方式反馈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逾期送达的建议书以及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的建议书恕不接受。
  建议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建议人单位名称、地址、邮政编码;
  (二)建议项目的具体事实、理由、相关证据材料,以及明确的请求;
  (三)有效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四)提起建议的日期;
  (五)建议书应加盖法人公章。
 
  五、建议书送达截止时间及联系方式
 
  送达截止时间:2018年05月07日17时30分
  采购单位联系人:王凯
  联系电话:0527-84399699
  联系地址:宿迁市人民大道5号
  代理采购联系人:董勇张翠青
  联系电话:1380527247715996704701
  电子邮箱:1963644651@qq.com546826989@qq.com
  联系地址:宿迁市富康大道霸王商城1号楼310室
  邮政编码:223800
  财政监督电话:0527-84363063
宿迁市水务局
江苏方园项目招标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05月02日
  招标文件主要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一)项目名称:宿迁市中心城市污水厂污泥处理处置特许经营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E3213010313201805007-1
  (三)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基本污泥处理处置服务费不得高于300元/吨。
  (四)主要内容:
  1、宿迁市中心城市10座污水处理厂现状产泥量约140吨/天(含水率80%),其中有6座厂的污泥含有部分工业污水,污泥适合焚烧,约110吨/天,其他4座主要是生活污水,污泥适合堆肥,约30吨/天。为进一步规范污泥处理处置,宿迁市水务局牵头编制了《宿迁中心城市污泥处理处置专项规划》,规划已通过省住建厅技术审查和市规委会审查,并由市政府批复。规划中通过技术经济与资源循环利用效率综合分析后,明确了中心城市污泥处置方式。按照规划,采用干化焚烧工艺,总规模300吨/天,其中一期150吨/天。项目总投资约8500万元,一期投资约6500万元,投标人按基本污泥处理服务费不得高于300元/吨进行报价。
  2、招标范围:污泥处理处置,采用干化焚烧工艺,一期150吨/天。
  3、特许经营期:26年,不含建设期12个月。
  4、污泥处理处置工艺:干化焚烧;
  5、建设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6、污泥处理费标准:基本污泥处理服务费不得高于300元/吨。
  7、土地政策:政府以工业用地的形式、挂牌出让的方式向中标人提供污泥处理项目用地的使用权,但所发生的征地补偿费用(暂按9.6万元/亩计算)由中标人承担。投标时计入投资成本。
  8、项目相关费用约定:项目建设所必须进行的前期工作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的编制及评审费、施工图设计费、环境影响评价及评审费、地勘费、土地测绘费、项目招标代理费、工程监理费、综合协调费、所有考察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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